近日配资平台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保险集团监管,提升保险集团风险管理能力。
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是指保险集团并表成员公司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保险集团层面聚合后,可能直接或间接对集团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指引》在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集中度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统与报告披露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集中度风险管理需遵循审慎性原则、匹配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动态性原则,要求在并表管理基础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对集中度风险进行管理。保险集团公司将集中度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集中度风险。
《指引》明确,保险集团成员公司应避免过度依赖特定的资产、交易对手、客户、地域或市场,充分分析和判断易受宏观政策和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特定行业可能形成的冲击。
同时,《指引》也对集中风险管理提供了“时间线”,明确保险集团公司建立集中度风险评估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至少每半年一次评估集团整体集中度风险状况。
保险集团公司将集中度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范围,至少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度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度执行,评价集中度风险管理运行情况和效果。
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保险机构法人名单了解到配资平台网,截至2024年6月末,共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3家保险集团公司。